六十九
【原文】
用兵有言:“吾不敢为主[1],而为客[2];不敢进寸,而退尺。”是谓行[3]无行,攘无臂[4],仍[5]无敌,执无兵[6]。
祸莫大于轻敌,轻敌几丧吾宝[7]。
故抗兵相若[8],哀[9]者胜矣。
【注释】
[1]主:主动攻打敌人。
[2]客:被动防守,不得已迎敌。
[3]行:行兵布阵。
[4]臂:奋臂,奋起。
[5]仍:面临,面对。
[6]兵:兵器。
[7]宝:指前文中提到的“慈爱、节俭、不敢为天下先”。
[8]抗兵相若:对抗的两军实力相当。
[9]哀:哀伤,这里指悲愤。
【解析】
统率部队的人说:“我不敢主动去攻打别人,反而愿意采取守势,只有在不得已的时候才与敌人作战;我也不愿意向前侵略一寸土地,而愿意退让更多的地方来换取和平。”这就是说,虽然是行军打仗,却没有打仗的阵势;虽然心中激动不已,却没有挥动手臂去作战;虽然面临着敌人,却没有真的上前搏杀;虽然手执兵器,却没有进行战斗。
没有比轻敌更大的灾祸了,轻敌几乎让我丧失了手中的法宝。
所以,当两军实力相当时,一定是受到侵略、内心悲愤的一方可以取得胜利。
【名家注解】
河上公:
陈用兵之道。老子疾时用兵,故托己设其义也。主,先也。我不敢先举兵。客者,和而不倡。用兵当承天而后动。侵人境界,利人财宝,为进;闭门守城,为退。彼遂不止,为天下贼,虽欲行诛之,不成行列也。虽欲大怒,若无臂可攘也。虽欲仍引之,若无敌可仍也。虽欲执持之,若无兵刃可持用也。何者?伤彼之民罹罪于天,遭不道之君,愍忍丧之痛也。
夫祸乱之害,莫大于欺轻敌家,侵取不休,轻战贪财也。几,近也。宝,身也。欺轻敌家,近丧身也。
两敌相战也,哀者慈仁,士卒不远于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