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十九
【原文】
和大怨,必有余怨,报怨以德,安可以为善?
是以圣人执左契[1],而不责[2]于人。有德司契[3],无德司彻[4]。
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。
【注释】
[1]左契:债权人所执的收债凭证。
[2]责:讨债,索取。
[3]司契:掌管借据的人。
[4]司彻:掌管税收的人。
【解析】
调和巨大的怨恨,必然会留下怨恨。以德行去回报怨恨,这怎么能算是妥善的解决方式呢?
因此,圣人拿着借据,而不向欠债者讨债。有德行的人就像主管合同的人那样不会索取什么,没有德行的人则像主管税收的人那样总是苛求人们付出点什么。
自然的规律是没有亲疏之分的,但它总是会帮助善良的人。
简单来说,当政者不可激化与百姓之间的矛盾,更不能在百姓中积累怨气,如果以征收赋税的方式压榨百姓或者采用刑罚去限制百姓,就会增加百姓的怨气。因此,当政者应该如同圣人一般“无为而治”,以德行教化民众,给予而不索取,亲善而不扰害,这样就能得到百姓的支持,从而稳固自己的统治。
【名家注解】
河上公:
杀人者死,伤人者刑,以相和报。任刑者失人情,必有余怨及于良人也。修道行善,绝祸于未生也。言一人吁嗟,则失天心,安可以和怨为善?
古者圣人执左契,合符信也。无文书法律,刻契合符以为信也。但刻契为信,不责人以他事也。有德之君,司察契信而已。无德之君,背其契信,司人所失。
天道无有亲疏,唯与善人,则与司契同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