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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九

【原文】

    绝圣弃智[1]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此三者,以为文[2]不足,故令有所属[3]。见素抱朴[4],少私寡欲,绝学[5]无忧。

    【注释】

    [1]智:智巧。

    [2]文:条文,法则。

    [3]属:归属,从属,适从。

    [4]见素抱朴:保持本色。素,指未经染色的棉丝。朴,指未经雕琢的木头。

    [5]绝学:摒弃浮夸的学问。绝,杜绝,摒弃。

    【解析】

    统治者不能自作聪明,而应丢弃那些智巧,这样人民就可以得到百倍的福利。统治者抛弃那些虚伪的仁义,人民就能够重新变得孝敬和慈爱。抛弃巧诈和趋利的思想,盗贼也就不会出现了。以“圣智”“仁义”“巧利”作为治世的法则是远远不够的,这些并非人民内心的基本思想,所以不足以拿来治理天下。

    所以,要让人民的思想有所归属:保持纯洁朴实的本性,减少心中不该有的杂念和欲望,摒弃看似聪明的智慧、大度的仁义和浮于表面的文化,这样就能避免心生忧患。

    简单而言,统治者应当遵循“道”的思想来统治人民,这样才能给人民带来更好的生活,而人民也应该遵循“道”的思想,这样才能使自己远离不必要的忧患。

    【名家注解】

    河上公:

    绝圣制作,反初守元。五帝垂象,仓颉作书,不如三皇结绳无文。弃智慧,反无为。农事修,公无私。绝仁之见恩惠,弃义之尚华言。德化淳也。绝巧者,诈伪乱真也。弃利者,塞贪路闭权门也。上化公正,下无邪私。谓上三事所弃绝也。以为文不足者,文不足以教民。当如下句。见素者,当抱素守真,不尚文饰也。抱朴者,当抱其质朴,以示下,故可法则。少私者,正无私也。寡欲者,当知足也。绝学不真,不合道文。